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申请
庆元法律咨询
2025-06-24
工伤认定一般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申请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认定的申请地点如下: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总之,一般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经同意适当延长申请时限;单位未申请时,职工等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省级认定事项通常由设区的市级部门办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 一般情形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比如,企业注册地在A市,那就向A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2.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可在生产经营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像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B市,即便注册地在A市,也能在B市申请。
3. 特殊情况,比如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在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其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其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其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难以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工伤认定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要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相关材料。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申请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工伤认定的申请地点如下: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总之,一般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经同意适当延长申请时限;单位未申请时,职工等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省级认定事项通常由设区的市级部门办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 一般情形下,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比如,企业注册地在A市,那就向A市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2.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可在生产经营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像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B市,即便注册地在A市,也能在B市申请。
3. 特殊情况,比如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在其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其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其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其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难以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工伤认定需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般来说,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要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申请时,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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